“生活感受法”就是在孩子的实际生活中,随时、随地、随事地感受到文字的存在,同时将文字和生活体验结合起来,使孩子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体会到文字、学到文字,这就是“生活感受法”。这种方法主要适合于1岁半左右到2岁半左右的孩子。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到处看、到处动、到处摸,简直是个小“探险家”,大人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孩子这一特性,教他认识万事万物;教他认识汉字。
这种教法是:教任何字或词一定要让孩子对那个字或词所代表的实物或状况,有充分的直观感受,做到能看的,让他看一看;能指的,让他指一指;能尝的,让他尝一尝;能摸的,让他摸一摸;能表演的,让他表演一下……例如,教“星星”、“月亮”等词,就让孩子看看或指指这些物体;教“火”、“仙人球”等字或词,就带孩子小心去接近或触摸这些实物;教“哭”、“笑”、“跑”、“蹦”等字,就和孩子一起表演这些动作;教“香”、“臭”、“酸”、“苦”等字,就让孩子闻一闻这些气味,尝一尝这些味道;教“蚂蚁”、“蚯蚓”这些词,就带孩子在树下去找蚂蚁,把蚯蚓从土中挖出来,让孩子看一看;一家人吃葡萄时,就教孩子认一认“葡萄”、“酸甜”等词。这既是教孩子文字,也是教他认识万事万物。这种教法让孩子将字和词的读音、字形和字义与生活感受相联系,使平面、呆板的字块“活”起来,从而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文字的存在,让孩子与文字成为好朋友。这就是“生活感受法”的基本原理。
应用“生活感受法”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:
1、充分引导孩子认识万事万物。“生活感受法”的原理就是将识字带到生活的感受中,同时又以丰富的生活感受来促进识字。因此,孩子的生活感受越丰富、越深刻,就越能促进他识字读句。这就要求大人要充分引导孩子认识万事万物,不仅要知道各种事物的抽象概念,而且还要细分化。如孩子认识了“树”这个物,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,在此基础上要逐步教他认识“柳树”、“杨树”、“松树”、“梧桐树”、“杉树”等等,还要教他“树叶”、“树皮”、“树枝”、“树干”、“树根”、“树冠”等等具体概念;又如教孩子认识“车子”,这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,不如直接教他认识“汽车”、“货车”、“电车”、“面包车”、“救护车”、“消防车”、“摩托车”、“自行车”等等具体概念。孩子认识事物越具体、越细化,就越有生活的感受,这样他识字就能很快将字与物联系起来,大人教得顺手,孩子学得有兴趣。要注意的是,教孩子认识事物时能有真实生活的感受,就不要用虚拟的图片去代替,尽量让孩子看到真实、鲜活的物质世界。
2、随时准备好笔和纸。大人最好随身准备一支黑笔和一些白纸,带孩子去公园或他喜欢玩的地方,遇到孩子感兴趣的东西,就随手写出这个东西的字或词,教孩子对照实物认一认、读一读。不过在一次活动中不宜教太多的字,有几个就行了,否则会影响孩子玩耍的情绪。
比如上次去动物,孩子认识了好几种动物,当时就拿纸笔记下了“熊、虎、鹿、狮子、猫、狼”,回去让孩子练习识字,顺便写写字。孩子学的快,也记得快。